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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房租赁提取公积金
关于提取条件、提取额度、线上办理渠道
您了解多少?
我们一起来看看吧↓↓↓
Q:无房租赁提取申请条件?
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,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。其中,萧山区、余杭区、富阳区与主城区为同一缴存地。
Q:无房租赁提取额度是多少?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: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。
租赁其他住房的:杭州市区(含萧山区、余杭区、富阳区、临安区)为每人1200元/月,桐庐县为每人840元/月,淳安县为每人600元/月,建德市为每人480元/月。该提取额度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,2020年12月以前每月提取限额为调整前的标准(杭州市区每人1000元/月,桐庐县每人700元/月,淳安县每人500元/月,建德市每人400元/月)。每年提取一次,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。
Q:为什么职工今年申请无房租赁提取的金额可能会比去年少?对符合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每年可提取一次,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。2020年3月,我市出台了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,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,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部分职工在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期间按月提取公积金,如该职工今年1月再次申请提取时,提取额度从2020年7月计算至2021年1月的金额。
Q:无房租赁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有哪些?1、浙江政务服务网
2、支付宝
3、浙里办APP
Q:无房租赁提取线上办理时间?工作时间段内办理延长为7*24小时模式。